郭溪六小标准化实验室建设自评表
温州市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评估细则(试行)
小学Ⅱ类(郭溪六小标准化实验室建设自评表86分)
|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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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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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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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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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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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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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实
验
室
建
设
条
件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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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组
织
机
构
及
经
费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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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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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校级领导分管实验室工作(0.5分);
2.成立实验教学活动小组 (0.5分);
3.学校实验室建设纳入学校整体规划,并有年度工作计划 (0.5分);
4.有实验室年度专项经费(0.5分);
5.实验教师与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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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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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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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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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科学专职教师兼职任实验室管理工作,配兼职不少于2人 (2分);4个平行班及以上学校配专职实验教师不少于1人;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有初级及以上职称(1分);
3.实验教师经过县级以上专业培训,持证上岗(1分);
4.连续在实验室工作3年以上(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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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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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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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耗材
购置费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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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均不少于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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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减少1元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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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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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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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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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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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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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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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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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实
验
室
建
设
条
件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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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实
验
用
房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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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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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平行班及以下的学校配1间;5-6个平行班的学校配2间;6个平行班以上的学校每增加4个平行班增加1间(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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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1间扣1.5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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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室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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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平行班及以下1的学校配间;5-6个平行的学校配2间;6个平行班以上的学校每增加4个平行班增加1间(或总面积达到要求)。每间面积不小于3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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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数和总面积达不到标准按比例扣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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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室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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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平行班及以下1的学校配间;5-6个平行的学校配2间;6个平行班以上的学校不少于3间,每间面积不小于18m2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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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数和总面积达不到标准按比例扣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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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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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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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实验教师办公室,面积不少于6m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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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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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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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园地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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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有学校实验园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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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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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室内要求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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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位前后排净距离,第一排边沿学生离黑板远端视角均符合国家标准 (0.5分);
2.仪器室配置窗帘(0.5分);
3.准备室水电到位,配有必要的常用工具(0.5分);
4.卫生整洁,有浓厚的科学氛围(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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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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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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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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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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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及标准
|
评分说明
|
得分
|
|
A
实
验
室
建
设
条
件
(40分)
|
A3
实
验
设
施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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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凳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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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齐省定标准实验桌凳(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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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标准每间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演示台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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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间实验室配有标准的演示台、台面不小于0.7×1.8米(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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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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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柜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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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15个 (或15m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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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个或1立方米扣0.2分,扣完为止。
|
2
|
||
|
保障设施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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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到室(室内安装水龙头不小于8个)(1.5分);
2.各实验室、准备室、办公室有网络数据接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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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不得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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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5.
安全设施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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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0.5分);
2.电源装置符合安全用电要求(0.5分);
3.有危险品专用储藏橱(0.5分)。
|
不达标不得分。
|
2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内容及标准
|
评分说明
|
得分
|
|
A
实
验
室
建
设
条
件
(40分)
|
A4
教
学
仪
器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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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配备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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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浙江省小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Ⅰ类配备,12个班级以上的每增加4个平行班要增配1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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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常规仪器20种,每缺10%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质量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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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药品完好(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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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常规仪器10种,完好率每低10%扣1分,扣完为止。
|
5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内容及标准
|
评分说明
|
得分
|
|
|
B
实
验
室
管
理
水
平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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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实
验
室
管
理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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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
管理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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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制度上墙;经常检查实验室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严格落实相关规定(1分);
2. 保持室内外整洁、干燥,定期通风换气(1分);
3. 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尘、防腐蚀、防毒、防触电等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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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不得分。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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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器
管理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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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科分类定室定柜,科学存放,备用仪器和破旧仪器要按规定处置(2分);
2.做到物清、账清、资料清、标志清,使用统一的柜签及仪器存放清单(2分);
3.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2分);
4.药品与仪器分室存放,危险品专橱存放(2分);
6.标本要防潮、防蛀、防尘、防光照、补充固定液(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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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不得分。
|
10
|
|||
|
帐务
管理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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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统一规范的明细账和总账,危险品单独建账(1分);
2.账务处理及时(当月发生当月记账)(1分);
3.每学期核对账物,并有签章,归入档案(1分);
4.账、物、卡相符率100%,低值易耗品账、物相符率不低于9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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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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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2
资
料
管
理
(10分)
|
制度
建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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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实验教师岗位职责、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实验室守则、实验准备制度、仪器室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报废审批制度、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预案等(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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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健全得满分,每缺一项扣1分,没有不得分。
|
4
|
||
|
档案
管理
(6分)
|
1.有实验教学学期计划表、实验通知单、仪器借还记录、仪器使用情况记录、仪器报损赔偿记录、演示和分组实验记录、实验开出率统计表、实验教学质量分析、实验园地(课外)活动记录(4分);
2.所有资料按学期装订成册,归档保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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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每缺一种扣0.5分;第二项有不规范扣1分,没有不得分。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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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内容及标准
|
评分说明
|
得分
|
|
|
C
实
验
教
学
教
研
水
平
(30分)
|
C1
实
验
教
学
(19分)
|
实验
开出
(8分)
|
实验开出率98%以上(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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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8
|
|
|
教学
活动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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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有学期实验计划,并按进度完成实验教学任务(2分);
2.教师有实验课备课内容(2分);
3.有实验课过程记载和效果分析(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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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不得分。
|
6
|
|||
|
实验
效果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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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验操作规范、熟练(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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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2组学生实验操作,酌情给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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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
教
研
活
动
(11分)
|
教研
活动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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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学期有实验教研专题活动计划(2分);
2.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2分);
3.活动有详细记载、有总结(2分);
4.校级领导每学期听实验课4节以上(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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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项不达标不得分,第4项少听一节扣0.5分。
|
8
|
||
|
成果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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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自制、改制教具并取得成果(1分);
2.近三年有县级以上实验论文获奖、发表或课题立项(1分);
3. 有县级以上与实验有关的讲座、实验教学公开课(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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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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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