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学生过重负担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目标责任书
郭溪六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规范办学行为”
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障学生健康、主动、和谐、全面发展,现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10]127号)《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并签订本责任书。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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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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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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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坚决做到“六个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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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开设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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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不得擅自调整教育部或省定课程计划,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两张课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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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切实保障开展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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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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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各教师要对平衡学生课业负担负总责。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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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教师要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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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小学学生除教材配套的练习资料外,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再要求学生购买和使用其他练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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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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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⑦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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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严格控制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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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任何人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进行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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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⑨任何人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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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⑩任何人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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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党员教师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带头抵制有偿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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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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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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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控制考试科目,降低考试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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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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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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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小学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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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任何人不得组织集体早自修,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文化补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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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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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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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任何人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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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严格按平行班编班,须真正关爱每一个学生,严格按规范操作,不得改变原班级建制和任课教师,并让学生有一定的选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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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切实落实六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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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情况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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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各班要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情况的监控,每年至少一次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并根据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性对策、措施,指导班级、教师改进体育卫生工作,有针对性地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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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立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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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每学年签署规范办学责任书,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实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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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立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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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各班要建立有各个层面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每学期举行一次征求意见会议,听取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并建立备查记录,保证学生课业负担符合学生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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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建立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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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学期的课程安排、作息、作业量、课外文体活动等教学活动安排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学校宣传栏、教室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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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建立家校联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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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各班要着力改进家长会,打造“家校进步共同体”,努力形成“减负”的共识和合力,不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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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任课为班级“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所在班级与所担任课程“减负”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要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违反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减负”有关规定,学生课业负担确实过重并被举报查实的,由校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报区教育局在全区通报批评,并取消该教师与班级当年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凡违反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减负”有关规定,性质严重、负面影响大,或不愿立即纠正,或屡查屡犯超过三次者,属个人行为的,追究个人责任,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如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导致发生危及学生生命等重大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各责任人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瓯海区郭溪第六小学(盖章) 任课教师:
校 长: 周建勇
